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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后感

实习医生职责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0-08-10 11:44:25   浏览量:

 实习医生职责暂行规定

 一、学生在临床实习期间,应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二、学生到达实习岗位后,成为实习医生。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生活等方面应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管理,及时完成上级医生交给的医疗和其他各项任务。

  三、实习医生在门诊、病房临床实习时,应在上级医师和主管护士指导下负责管理一定数量病员的医治和思想工作(可以管病床 5~10 张),对病员必须关心爱护,经常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饮食和思想情况,以及护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实习医生在病房实习时,应提前半小时至一小时或按相关规定时间进入病房,对经管病员进行巡视检查。按时跟随上级医师参加病房医护交接班和早查房,扼要地报告病人情况,检查结果,提出诊断及处理的意见。查房后,及时记录上级医师查房的意见。每天下午和晚上应在上级医师带领下,进行夜间查房。

  五、实习医生接到新病人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在上级医师带领下去病房检查病员的病情,在次日查房前(至迟在 24 小时内)写好完整病史。第一次病程录和医嘱应由上级医师带领实习医生在病员入院后 2 小时内完成。对一般病员隔天记录病程一次,儿科病人至少每天记录一次,重病员做到每天记录,危急病员病情应随时记录,住院时间较长的病员,每月作一次病程小结。实习医生在接到急诊病员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去病房,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认真检查,及时处理。

  六、实习医生根据病员的病情需要,在上级医师带领下填写化验单,X 光检查通知单及一般医嘱处方等并保持病史资料的清晰完整,各种检查报告,要及时按规定贴上。

  七、实习医生主管的病员须由他科医生会诊时,实习医生应通知上级医师,并一起陪同医师前往诊视,并按要求完成相应记录。他科转来的病员病史不须全部重写,只写转科记录。

  八、实习医生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亦应学习常规护理知识,并协同护士完成治疗操作(包括抽血、补液、灌肠等)以及手术前皮肤准备等。

  九、积极参加科内的有关病例分析、临床病理讨论、学术报告、死亡病例讨论、尸体解剖工作以及必要的学术会议等。

  十、凡贵重、麻醉药品的处方及在门急诊实习期间处理病人的处方、病假单、营养单、死亡证明等需经上级医师复校、签章方为有效。擅自挪用以上证明作违纪处理。

  十一、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根据科室的规定实行 12 小时值班制和 24 小时负责制,工作时间的安排是:

  1.病房工作时间,一般自上午七时起至夜查房完毕止。

  2.门急诊、麻醉、放射科的工作时间按医院各科室的规定执行。

  3.各病区可按工作需要,指定一定数量的实习医生定期轮流值班。

  十二、实习医生的休息时间和假日规定:

  1.实习医生的法定假日,一般采取轮休的方法进行。

  2.星期六、日不值班者,或出夜班休息者,休息时间自上午交接班、查房完毕完成好医疗工作后方能离开。

  十三、实习医生请假除按学校规定外,还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请假制度。假期超过每科实习的 1/3 以上者,在就业指导工作后,推迟去工作岗位,仍回原实习单位补完该科实习内容。

 总假期超过 16 周(含十六周)以上者,应予以退学。

  十四、实习医生必须经常密切注意病人的病情变化,爱护和关心病人。逢有病情变化或接到病室护士通知时,应立即查视病人,并通知上级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给予适当处理。男实习医生检查女病人时,必须有护士在场。

  十五、实习医生在附属医院和教学挂钩医院实习时的一切医嘱,应由上级医师签字后方能生效。诊断和治疗操作也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不得自作主张,不能有因个人学习而损害病人健康的行为。

  十六、实习医生在工作和学习中必须谦虚谨慎、艰苦踏实、循序渐进、养成理论联系实际与实事求是的良好学风。反对脱离实际、好高骛远,单纯追求技术操作,忽视基础训练的倾向。

  十七、实习医生要爱护医院的医疗器械及一切国家财产,如有损坏,应按实习单位工作人员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和处理。重要仪器、医疗用具,未经上级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十八、对实习医院的组织、设备、科研成就及有关医疗统计数字,病人医疗情况等属于保密范围的,不得向外泄露。在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需先征得上级医生的同意。

  十九、实习医生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要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暂时离开病房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护士长请假。

  二十、对执行本制度良好的实习医生,可结合鉴定予以表扬,实习医生如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或有违法乱纪的行为者,除向上级医师汇报外,还应及时汇报院、系,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临床 实习成绩考核办法

 一、临床实习期间,每个学生于每科实习结束前,进行一次小结,并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毕业实习纪录》,主要内容有:

  1、实习日期、医院。

  2、病例观察记录。

  3、临床诊治操作记录。

  4、自我鉴定

  填写字迹要端正,要注意保管,不得撕毁或涂改。

  二、学生于每科实习结束前三天,填好《毕业实习记录》表,小组讨论后交带教老师审阅。

  三、临床实习评分的评定,由各科主管实习的教师负责,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参阅实习小结,按《毕业实习考核表》中优、良、中、差四级评分标准予以逐项评定,并给予评语。

  四、学生实习考核四级记分制的评定标准:

  1、优:能按照实习医生职责及各科实习大纲要求,将所学理论知识很好运用于实际工作,有较好的独立工作能力,积极认真参加业务学习,在服务态度、尊师、遵守纪律等方面表现优良者。

  2、良:能按照实习医生职责及各科实习大纲要求,将所学理论知识基本上能正确的运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参加业务学习,在服务态度、尊师、遵守纪律等方面表现较好者。

  3、中:一般能完成实习医生职责及各科实习大纲要求。但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及实际工作不够熟练,在业务学习、服务态度等各方面表现一般者。

  4、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理论与实际脱节,诊断处理与技术操作较差,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不能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工作,不能达到实习基本要求者。

  (2)不听从各级领导的意见,对病人缺乏责任心,工作与学习任务不能完成,学习不虚心,工作马虎,经常违反纪律制度,经教育无改进者。

  (3)无故不参加实习,及一科实习累计缺课 1/3 时间以上者。

  上述优、良、中、差四级评定应折成相应的分数,合成总分后,按 60%计入该科实习总评分。

  五、每科实习结束前,应进行该科考试,考试成绩以 40%计入该科实习总评分。

  六、《毕业实习考核表》填写完成后,应由教学辅助人员收齐,集中送达各学院、系部办公室,待全部实习结束后,装订成册。

  七、临床实习期间的出科考试及学习评分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本届毕业考试,应在整个临床实习结束后,重新进行不及格课程的实习,并进行补考,补考及格后发给结业证书,并可申请参加下一届毕业考试,及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在补毕业实习期间仍有一门或一门以上实习课程不及格者,作永久结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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