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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9-09 12:19:16   浏览量:

经济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有关政策的调整精神,要求各教学单位提前安排好2014级学生毕业论文的工作。毕业论文答辩最迟安排在2018年5月中下旬,毕业论文成绩须在5月31号前录入正文教务管理系统,便于教务处及时向省教育厅上报毕业生有关信息,特制定经济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17日前,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论文参考选题的命题工作,直接在教务系统师生端中提交论文选题。特别强调论文选题的范围不要过大,尽量限定区域。

 2017年11月20日——24日,经济学院完成对参考选题的审核工作,并设置学生选题权限。

 2017年11月25日——12月1日,经济学院学生在系统中选择老师,本次是1对1的选择,没有多余的选题。如果没有被老师选中的学生,应改换其他老师,做好与老师的联系与协调。

 2017年11月24日——12月8日,老师选择学生,没有被选中的进行协调。

 2017年12月14日,召开经济学院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动员大会,宣布并讲解毕业实习的目标、要求及纪律规定,和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动员大会结束后,学生与指导教师见面(学生论文一人一题,题目必须符合专业要求),开始进行毕业实习和论文的指导工作。

 2017年12月15日——12月22日由指导教师填写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制订毕业实习计划和论文资料的收集计划,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后,在论文指导教师处第一次签名确认。

 2017年12月22日——2018年3月30日为毕业实习时间。实习期间(3月30日前)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报告实习及论文进展情况。学生必须于4月6日前返校,当天晚7时各班点名。(确因工作不能按时返校者,必须在4月6日前向辅导员电话请假,确定返校日期,并在返校后提交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学生在外期间应与论文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不得耽误论文写作。)

 2018年4月6日——4月13日学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及论文写作情况在此期间应完成实习报告(3000字左右),并于4月16日前将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毕业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一式两份),在论文指导教师处第二次签名确认。

 2018年4月16日——5月7日,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二稿、三稿的写作。学生毕业论文的三稿经指导教师同意定稿之后,于5月11日前按统一要求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及定稿后的电子文档,一并交指导教师。【论文写作及装订规范按学校教务处统一要求。可到民大教务处主页(/)上查询。】学生在论文指导教师处第三次签名确认,并由论文指导教师签字同意,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018年5月初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18年5月14日——5月24日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2018年5月24日——5月28日为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和形式审查时间,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在此周内在教师指导下完成修改。指导教师应于5月31日下班前将学生毕业论文评定表和毕业论文交经济学院办公室,以便学院进行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和毕业审核。

 二、组织领导

 经济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马莉、成艾华、洪盛志、张英、李波、吕锦、鲁睿、张弘、吴桂珍、谈玉婷

 经济学院毕业论文形式审查小组及毕业论文答辩小组:

 马莉、成艾华、张英、李波、梁世夫、孟庆雷、王小君、鲍金红、陈全功、王丽娟。

  经济学院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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