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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军嫂”评选活动实施方案2篇

发布时间:2020-08-10 11:40:4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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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品文档 “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军嫂”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 篇

 为全面落实思想政X工作年活动部署要求,加强思想政X引领,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军人、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市 X 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XX 军分区政 X 工作处、市妇联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 XX 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军嫂”评选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XXX 新 XX 中国 XX 社会 XX 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 XXX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目标定位,推选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国防建设、经济发展、抢险救灾、公民道德、创业就业、抗疫期间等方面事迹突出、堪称楷模的退役军人;在弘扬家庭美德、提倡文明新风、诠释幸福内涵、支援国防建设等方面亮点突出的军人家庭;在勇挑家庭重担、支持军队和国防事业等奉献鲜明的军嫂。大力弘

 扬他们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关爱军人的良好氛围,为 XX 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评选范围 最美退役军人是户籍在 XX 或在外的 XX 籍退役军人;评选重点向基层乡镇、街道、社区、村一线倾斜,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

 最美军人家庭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一人以上为退役或现役军人的 XX 户籍家庭;评选重点向祖孙兵、父子兵、兄弟兵、夫妻兵家庭倾斜,突显家庭式参军“光荣”主题。

 驻抚部队现役军人(指在 XX 市服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包括现役军官、军事院校学员和现役士兵)的妻子和现役军人妻子户籍地在 XX 市内的。

 本次评选的最美退役军人,将作为推荐全国、全省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硬性指标。

 表彰、推荐的类别及名额 全市表彰的类别及名额:全市范围内共评选出 16 名“最美退役军人”(20XX 年度增评 5 名在抗击传染病病毒肺炎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退役军人个人)、15 个“最美军人家庭”和 15 名“最美军嫂”。

 各地各单位推荐名额:

 推荐“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 32 名,其中 XX 区 4 名,其他各县(区)、市本级及温泉景区各 2 名; 推荐“最美军人家庭”候选家庭 30 个,其中 XX 区 4 个,其他各县(区)、市本级(含驻抚部队)2 名; 推荐“最美军嫂”候选人 30 名,其中 XX 区 4 名,其他各县(区)、市本级(含驻抚部队)2 名; 上述所推荐人员一并报送市评选活动办公室;驻抚部队将推荐人选报送 XX 军分区政 X 工作处,由 XX 军分区政 X 工作处分别遴选出候选人报送市评选活动办公室。

 评选条件 (一)最美退役军人 1、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认真学习贯彻 XXX 新 XX 中国 XX 社会 XX 思想,增强“四个意 X”、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 X 上、行动上与以 XXX 同志为核心的党 X央保持高度一致。

 2、示范显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敬老爱老,有较大社会影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危济困,尽心竭力为群众服务,模范带头作用明显;坚持诚信为本、质量至上,言行一致、真诚待人,在社会上信誉度高。在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脱贫攻坚工作中,带动广大群众致富奔小康方面具有榜样作用。积极参

 加扶危济困、社会公益事业等,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等公益活动,事迹突出,赢得较高赞誉。自主创业,同时带动相关人员就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3、业绩突出:不忘 XX、牢记 XX,积极进取、锐意创新,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改变所在系统和单位面貌等过程中作出突出成绩;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自强自立,艰苦创业,带动社会其他人员就业创业,典型示范作用突出;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做斗争,英雄壮举堪为楷模。

 4、抗疫典型:在疫情防控一线舍身奋战,得到各级组织高度肯定,事迹广为传颂的;慷慨慈善捐赠,竭力保障医疗、生活物资供给,引起社会重点关注和群众交口称赞的;主动参与基层志愿服务,在疫情排查登记、防护知识普及、心理疏导服务、抵制不良言行等方面发挥作用突出的;克服困难,协调调度有力,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供有力保障并取得重大成果的;在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作出特别贡献的先进个人。

 (二)最美军人家庭

 1、家庭遵纪守法严: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军、爱民,有强烈的国防意 X,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2、家风道德风尚好: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乐于助人,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上体现出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3、家教国防意 X 强:家庭成员有强烈的国家自豪感,自觉维护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服从国家和军队的需要,投身军队现代化建设成绩突出。

 4、家训双拥成效硬:家庭成员自觉弘扬爱国拥军的优良传统,支持军队、理解军人、尊重军属,积极参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办实事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三)最美军嫂 1、政 X 素养好。政 X 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识大体顾大局,理解、关心、支持部队工作,鼓励配偶爱岗敬业、建功立业,为实现“中 X 梦”“强军梦”作出积极贡献。

 2、道德品质好。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敬老抚幼、孝敬父母、团结邻里、勤俭持家,当好贤内助,用一颗平常心和朴实的心串联着一个家庭的温情,有良好的口碑。

 3、本职工作好。坚持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勤奋好学、艰苦创业、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突出表现,在本单位、本村(居)、社区得到广泛好评。

 4、助廉作用好。发挥家庭廉政监督作用,常吹家庭“廉政风”,常把家庭“廉洁关”,以优良的家风切实当好“廉内助”。

 (四)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不得参选最美退役军人:

 (1)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处分; (4)发生违法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不得参选最美军人家庭与最美军嫂:

 (1)家庭成员有经济、刑事等案件;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夫妻关系不融洽、发生过家庭暴力事件; (6)婆媳(翁婿)关系不和睦,不赡养老人;

 (7)邻里关系紧张,发生吵闹、打架等不良现象;’ (8)军人(含退役)在军队受过纪律处分。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5 月 30 日—6 月 10 日)

 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全市“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军嫂”评选活动方案,报市 X、市政府审核通过;由市X 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XX 军分区政 X 工作处、市妇联联合发文,要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按照要求广泛寻找推荐身边的退役军人、家庭、军嫂先进典型,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由市 X 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宣传,利用全市媒体资源(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台等)进行广泛宣传。

 推荐上报(6 月 10 日—7 月 10 日)

 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推荐结果直接上报到市评选活动办公室。

 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军嫂”初选、审核、推荐上报工作。

 2、中央、省驻抚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统一报送到所在县(区),再由所在县(区)统一上报。

 3、市直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初选、审核、推荐上报工作。

 4、驻抚各部队主要推荐“最美军人家庭”和“最美军嫂”两类典型。由 XX 军分区政 X 工作处负责驻抚部队的“最美军人家庭”“最美军嫂”初选、审核、推荐上报工作。

 5、个人自荐的直接将相关材料报户籍所在县(区),由所在县(区)进行初选、审核、推荐上报工作。

 6、每名候选人按照相关表格填写事迹材料,并附相关事迹照片 3-5 张(有音像资料一并上报)。

 7、被推荐人及推荐组织(人)要有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8、推荐组织或个人要对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推荐组织或个人,其推荐人选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

 投票评定(7 月 10 日—7 月 24 日)

 经评选工作委员会复评,确定候选人进入网络投票环节,通过“XX 发布”“XX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截止后,由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网络投票和实际事迹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定 XX 市“最美退役军人”16 名、“最美军人家庭”15 个、“最美军嫂”15 名(其中 3 名作为全省“最美军嫂”推荐对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市 X、市政府提出拟表彰人员名单,经审批通过后,在全市媒体上进行公示。

 命名表彰(8 月上旬)

 拟定于 20XX 年“八一”建军节前后召开表彰奖励大会。

 (五)事迹展播(8 月 4 日—9 月 4 日)

 通过XX日报、XX广播电视台、XX全媒体中心等平台开设专题,对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编辑和展播。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成立由市 X 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XX 军分区政 X 工作处、市妇联及相关部门组成的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开展评选工作。委员会下设评选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评选活动具体的组织协调。这次评选是我市培育和弘扬社会 XX 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加强思想政 X 引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实际举措。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深入有序推进。

 面向基层,广泛宣传 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立足县(区)、乡镇、村(社区)基层组织,通过多途径、多方式,深入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人家庭”“最美军嫂”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

 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必须事迹真实可靠、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公认度高。评选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经得起检验。

 篇二 关于在全县开展"模范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 XXX 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 XX 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政 X 引领,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模范退役军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 XXX 新 XX 中国 XX 社会 XX 思想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 XX 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模范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倍加珍惜荣誉、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模范、争当模范,激发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鼓励广大退役军人立足岗位作贡献、建功立业新 X 代。

 二、评选范围

 户籍为 XX 县的退役军人。

 三、评选名额:20 名左右 四、评选条件 (一)凡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 XX 祖国,品德高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成绩突出的,都可参加评选:

 1.自主创业类:在自主创业或自主就业过程中,带头建设家乡,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是本地勤劳致富的"领头羊"。

 2.爱岗敬业类: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爱岗敬业、勇于创新、踏实做事,诚信做人,服从组织安排、恪守组织纪律、配合组织工作,起到良好示范引领作用。

 3.见义勇为类:维护国家和他人利益临危不惧,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英雄壮举影响深远。

 4.助人为乐类:扶危济困,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有组织捐赠救助,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社会赞誉度高。

 5.孝老爱亲类: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关爱幼小,积极承担和履行家庭义务,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具有较好社会影响。

 6、抗击疫情类:在抗击疫情的危难时刻和紧要关头,不计得失,不求回报,不怕牺牲,舍小家顾大家,迎险逆行,无私奉献事迹感人。

 (二)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非访、越级上访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发生违法案件,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评议评选方法 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县直各单位向评选领导小组推荐"模范退役军人"候选人,评选领导小组经过初审初评、组织考察、网络投票、复评复审、公开公示、审批确定等环节。

 六、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6 月 1 日—6 月 15 日)。由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县"模范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方案,报县委退役军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发文,要求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县直各单位按照要求广泛寻找推荐身边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

 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宣传,利用全县媒体资源(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台等)进行广泛宣传。

 2.推荐上报(6 月 16 日—6 月 30 日)。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推荐结果直接上报到县委"模范退役军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03 室权益维护股,电话:0734——2911507)。

 ①各乡镇(街道、管理处)推选 1-2 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县直单位按系统各推荐 1 名;未及时推荐的单位作弃权处理。

 ②每名候选人附 1500—2000 字的事迹材料,并附相关事迹照片 3-5 张(有音像资料一并上报)。

 ③被推荐人及推荐组织要有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④推荐组织要对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人选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

 ⑤上报和推荐截至 20XX 年 6 月 30 日。

 3.初审、组织考察(7 月 1 日—7 月 15 日)。由县委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组织考察,遴选 30 名参评对象,进入下一轮投票环节。

 4.投票公示(7 月 16 日—7 月 25 日)。对 30 名参评对象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截止后,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网络投票和实际事迹进行综合评定,确定 XX 县"模范退役军人"候选人 20 名作为拟

 表彰人员名单,在全县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评选领导小组最终确认受表彰名单,报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5.命名表彰(7 月 26 日—8 月 1 日)。拟定于 20XX 年"八一"建军节前夕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6、事迹展播(8 月 1 日—8 月 30 日)。县融媒体中心对模范退役军人的模范事迹开展深层次、多方位报导予以广泛推介。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书伟担任组长、县委原正县级干部王志武、县人武部政委郭国平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 XX 县"模范退役军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指导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具体的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

 (二)面向基层,广泛宣传。"模范退役军人"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立足村(社区)基层组织,通过多途径、多方式,深入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模范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县直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必须事迹突出、真实可靠、社会影响力大、群

 众公认度高。评选过程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经得起检验。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其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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