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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心得

食品安全学习心得12篇

发布时间:2023-12-13 17:40:06   浏览量:

食品安全学习心得12篇

食品安全学习心得篇1

参加这次培训学习,机缘巧合让我和老师、同学们相识,相互学习。钦佩“传道授业解惑”的__老师,用渊博的知识让我珍惜课堂的分分秒秒,努力汲取新知识,让我这个刚刚接触食品安全的新手,面对这个空白答卷可以准确地写上自己的答案;感谢__老师的倾囊相授,从判定标准的解读到食品工艺学,把枯燥的理论变成了故事讲堂,娓娓道来;让我们在理解中收获了知识和技能;不仅如此,还结合自己多年的积累,专门讲了公文写作。这让我从事10年办公室文秘工作的人员学到知识的同时,感到汗颜!感谢同学之间的互帮互助,最难忘那次桌面推演,每名同学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较好地完成任务,彼此之间看到了差距,也弥补了不足。

每每课堂学习的时候,不仅是老师讲课的声音有一种魔力和穿透力,更是老师在讲一段落时,那经常说的口头禅“等等等等”,让我们深深体会要学的知识很多,不能停留在表面,要学深学透!特别是__老师在重感冒期间,稍微感觉好一点,就坚持给我们上课,唯恐耽误学习进程,这种敬业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位同学学习。

付出就有收获,学习期间听到老师讲到有的同学在竞赛中取得了好成绩,有的同学被安排到更重要的岗位任职等等好消息,这是对学习成果检验的最好体现,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参加学习培训只是一个起点,“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也就是说,学习理解得越清楚,实践就越扎实。我相信同学们和我一样,在今后的工作中,带着老师教给的知识和本领,在实践中不断融会贯通,持续发力,打赢食品安全监管战,更好地守护人民的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学习心得篇2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八年级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6月1日开始实施,实行了近14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

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仅一个词的改变,折射出食品安全正在面临的危机以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要求。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理与功能评价所一直承担着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检测和功能评价工作,所以特别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贯彻,多次组织全所进行集体学习和讨论,领会其与检测有关章节内容的实质内涵。

现就大家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亮点一食品安全有了国家统一标准《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

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这对我们检验机构来说,检验依据就更明确了。

过去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

以黄花菜为例,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

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

如此“打架”的食品标准不仅让食品生产企业困惑,更让检验机构无所适从。

食品安全学习心得篇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法,侯马市食安办在近日举办了侯马市学习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班。邀请了临汾市食药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继海、临汾市食安办专家杨印榜两位为主讲嘉宾,组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食品安全人员,农委、畜牧中心、食药监局食品执法人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从业人员等,共1500余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培训会由政府办副主任高晓勇主持。

副市长高剑云参加了开班仪式,并要求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要结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进一步掌握和理解《食品安全法》有关知识,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迅速大规模、多层次的开展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食品安全,促进侯马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积极贡献。

市食安办副主任、食药监局局长张悦繁就学习贯彻落实培训会议精神作了讲话,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新《食品安全法》,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确保该市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的稳定向好发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希望通过培训能够提高广大监管服务对象对新法的认识和社会责任感,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张继海首先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的背景和过程,接着深入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的亮点,运用大量的食品安全案例,将食品安全法的主要法条和最新规定,详细诠释行政许可、行政配合、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中的主体责任。杨印榜通过对新法的归纳梳理,以行政法为主线,深入讲解了新法的严监管、严处罚、严标准及问责机制。

为确保培训成效,培训会结束后,食安办组织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新法的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了95%,起到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目的,取得了圆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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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学习心得篇4

12号文件《关于学习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提高认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掀起了对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的热潮,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成目标任务

为加强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全县粮食行业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粮油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由局长李永旗任组长,副局长何文东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行政执法股,负责日常性事务工作。建立责任制度,制定宣传方案,做到组织落实,促进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深刻领会新《食品安全法》精神实质,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推进粮食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行为,做到人员、职责、经费“四个落实”,保障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有条不紊的贯彻落实。

二、做好舆论宣传,注重学习实效

采取日常和重点、教育与监管、自学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按照规定,分步实施;一是学习宣传阶段,在城区悬挂食品安全标语3副,制作宣传资料5千余份,围绕“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这个主题,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途径,广泛动员粮食经营者参与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学习活动,作出"以诚信为本,以安全为重,以质量为生命,以服务为宗旨"的承诺,同时2021年9月7日和2021年10月16日在县三九广场集中设置宣传台,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二是学习培训阶段,粮食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自学和集中,以会代训的形式对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重点法制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及依法维权能力,增强执法人员法制素养,为新《食品安全法》的施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我局在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以来,全县粮食行业紧紧围绕粮油食品安全这个中心工作,以实施"放心粮油"工程为载体,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和谐温馨”的观念,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也看工作的不足,主要表现在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的力度不够,个别乡镇学习宣传存在死角,群众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程度不高。下一步,我们将在县食安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关心下,把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长久坚持下去,针对不足,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认真负责地把粮油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全县粮油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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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学习心得篇5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就是天大的事,它影响着人身体的健康,关乎着人的性命。

电视上的播出,报纸上的报料,揭发着一个个令人目瞪口呆的真相:那杯使我们馋言欲滴的珍珠奶茶,竟是从不堪入目的“地下工厂”里加工出来的;那颗红彤彤的枣子,居然是青色的冬枣在药水中泡过而变色成的。最近闹得全国沸沸扬扬、家喻户晓的“三鹿奶粉”,搞得人心惶惶。

我们如何相信天天吃的食物是安全的?过去小学的时候,上学、放学路上我总是被小摊上那香气扑鼻的烧烤、无骨鸡柳、臭豆腐所吸引。这些琳琅满目的食品,惹得我口水流下三千尺,可又不知道是否有害健康,只能望而却步,咽下口中的口水,不得不远离这些诱惑。然而我真的不想吃吗?绝对不是,归根结底还是食品安全问题使我形成怀疑,因而在“好吃”与“安全”之间,我迷茫了。

就像“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伊利、蒙牛等多家奶企业的奶制品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市场上奶制品的销售量急剧下降,民众对各大品牌的奶制品作出了质疑,许多新生儿父母都不知给孩子选择哪种品牌的奶粉了!

按理说,食品安全是理所当然的。但现在谁能保证什么食品是安全的呢?食品安全不该是重印保质期就能蒙混过关,昧着良心赚黑钱,拿人民的健康当赌注!食品的安全再度敲响警钟,有关部门应该更加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能力,及时发现隐患,防患于未然,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的紧迫任务!

安全食品何处寻?愿垃圾食品远离我们的身边,让健康食品与我们相伴让食品安全处处寻!

食品安全学习心得篇6

早上工商局的叔叔阿姨们带我们去附近的菜场里取样。所谓“取样”,就是在食品里随意抽取一小部分作为检测对象。我们在一些摊位里随机抽取了几种食品:有花生、尖椒、玉米、酥排骨……我们把它们带回了工商所,开始检验了。

因为容器太小,装不下整个尖椒,所以我用干净的剪刀,将尖椒小心翼翼地剪成了好几小块,装进容器里,倒入蒸馏水,刚好满到尖椒块儿的高度。我耐心地搅拌了十几分钟,把容器放在桌上,一个阿姨从“快速检测食品安全箱”里拿出一个装有甲醛的瓶子,将其中的一小部分放进容器,我发现蒸馏水的颜色没变,这说明尖椒没有添加甲醛,我们可以放心食用。

这次的活动快要结束了,叔叔阿姨们给了我们几点温馨提示:

1.远离无照食品店。

因为这种店里的食物容易出现来路不明的、质量无法保障的食品。

2.拒绝食用过期的、变质的食品。

3.少吃颜色艳丽香味浓重的食品。

食用色素、防腐剂、膨化剂可以使食品外观更加诱人,但它们都是危害健康的。

4.拒绝烟熏、火烤食品。

因为在熏烤过程中会产生多种强致癌物。

5.少吃油炸食品。

油炸食品不仅容易导致肥胖,且长期食用会让人嗜睡、影响记忆力。

6.用好12315维权法宝。

明天就是我的生日了,我希望我的生日里能拒绝不安全的食品。

食品安全学习心得篇7

现在的食品安全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们买菜时总是被食品的卖相所“蒙骗”,因此,7月31日,我以日报小记者的身份来到鼓楼工商所、消保委鼓楼分会,体验工商局的叔叔阿姨们是怎样检测食品安全的。

早上工商局的叔叔阿姨们带我们去附近的菜场里取样。所谓“取样”,就是在食品里随意抽取一小部分作为检测对象。我们在一些摊位里随机抽取了几种食品:有花生、尖椒、玉米、酥排骨……我们把它们带回了工商所,开始检验了。

因为容器太小,装不下整个尖椒,所以我用干净的剪刀,将尖椒小心翼翼地剪成了好几小块,装进容器里,倒入蒸馏水,刚好满到尖椒块儿的高度。我耐心地搅拌了十几分钟,把容器放在桌上,一个阿姨从“快速检测食品安全箱”里拿出一个装有甲醛的瓶子,将其中的一小部分放进容器,我发现蒸馏水的颜色没变,这说明尖椒没有添加甲醛,我们可以放心食用。

这次的活动快要结束了,叔叔阿姨们给了我们几点温馨提示:

1.远离无照食品店。

因为这种店里的食物容易出现来路不明的、质量无法保障的食品。

2.拒绝食用过期的、变质的食品。

3.少吃颜色艳丽香味浓重的食品。

食用色素、防腐剂、膨化剂可以使食品外观更加诱人,但它们都是危害健康的。

4.拒绝烟熏、火烤食品。

因为在熏烤过程中会产生多种强致癌物。

5.少吃油炸食品。

油炸食品不仅容易导致肥胖,且长期食用会让人嗜睡、影响记忆力。

6.用好12315维权法宝。

明天就是我的生日了,我希望我的生日里能拒绝不安全的食品。

食品安全学习心得篇8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然而食品安全问题已然成为我国广大消费者心中挥之不去的梦魇,个性是近年来毒豆芽、地沟油、廋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问题的出现,对广大民众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并且对于一些企业也是毁灭性的打击。在不良商家的频繁作恶下,消费者、相关部门以及良心企业都期望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体系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我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所谓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一个能够连接生产、加工、检验、监管、销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让消费者了解贴合卫生安全的生产和流透过程,提高消费者放心程度的信息管理系统。对于企业来讲,采用食品追溯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相对于手工档案记录来讲,更加的高效、实时、便捷;并且在食品整个供应体系中带给了透明化管理,保证食品在安全过程中可监控、可追溯,同时对问题食品进行召回,从而极大的提高了企业的品牌效益;对于消费者来说,透过终端的查询,能够实时、透明、全过程的跟踪食品和追溯,包括生产基地、加工企业、配送企业、销售企业等全部信息,从而到达全民参与、全民共监管局面,提高消费者对厂家食品的信任度。对于政府部门,透过建立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监管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能够快速查找、搜寻和锁定问题食品,并将安全食品和问题食品进行隔离,从而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食品安全管理不仅仅仅是安监局的职责,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公众媒体、各个企业等等的共同职责。所以寄期望于安监局来承担完全的职责是不可能的,毕竟潜力有限,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并且依托国家安全法的制约,同时借助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等信息化工具的帮忙,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实时的安全。

追溯其实此刻是挺热的,国家也认识到这一点了呢,不然怎样会出台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企业要做追溯呢。追溯做得好,食品企业自然不敢造次了。这也是很好理解的。那为什么很多商家厂家不敢对追溯有所投入呢?因为有的追溯系统太贵了,成本太高了,维护太麻烦了。如果是简单便宜的如正航食品追溯云平台这样的,也许会降低食品企业的负担。

食品安全学习心得篇9

什么是食品,对于这个名词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就是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品。什么是安全,通俗地讲就是使人的身心健康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状态,人类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害的隐患。

近年来,一系列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接连发生,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红灯频闪,大家从新闻及媒体上或多或少都看到听到让我们百姓痛心的食品事件,这些事件接二连三地爆发,让我们对入口食品的安全产生了质疑。2001年的南京冠生园食品厂月饼“陈馅新做”事件使消费者惊愕;2004年阜阳地区婴幼儿长期食用劣质奶粉会导致婴幼儿营养不良、生长停滞、免疫力下降,进而并发多种疾病甚至死亡的事件令人痛恨;2006年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消费预警,称其抽检的30多件多宝鱼样品全部含有可能致癌的禁用渔药残留,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这些事件让人们一次次“领略”了不法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的“黑心”;2008年三鹿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事件。一种叫做三聚氰胺的化工原料原本是一个陌生的词汇,瞬间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其添加在原奶或奶粉中可以使蛋白质增加的成份,三聚氰胺竟然成了黑心企业牟取暴利的“秘密武器”。正是它导致了众多婴幼儿得结石,给我们下一代的成长造成了阴影……老百姓对端上餐桌的食品、对“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的牛奶梦终于破碎了。形形色色的鲜艳的食品使大家疑虑重重:我们到底还能吃什么?!

就是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于20_年2月28日上午9时,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的165名全国人大会委员按下手中的表决器,以158票高票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寄托着全国人民沉甸甸的期盼和重托的《食品安全法》终于诞生了。

20_年4月11日在青岛啤酒公司,全国人大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就《食品安全法》给大家进行了解析。李主任解释,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有多方面的深层次原因,暴露了现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完善,食品检验不规范、责任不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有必要对现行的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所以制定《食品安全法》。李主任介绍,食品安全法监管方式的转变主要有以下重点: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确立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为食品的风险检测与风险评估机制。国家以风险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许可、进出口管理等监管,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进行处置,如报告、评估、召回、查封、处罚等。相较于以前仅关注产品的外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管方式,这种以加强检测、评估和检验的监管方式更注重产品的内在质量。对食品监管方式进行观念的转变。

“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两个字的差别,表明了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转变。”李援主任说,“食品卫生,通俗讲就是‘干净’,而食品安全则涉及到无毒无害。这是由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外在为主,深入到食品安全的内在因素来进行监管,并且导致了监管方式的转变。”伴随科技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食品工业的不断进步,食品中添加了其他成份,比如各种添加剂、防腐剂等。这些成份的毒害性是眼睛看不到、手摸不到、鼻子闻不到、嘴尝不出来的。所以说食品安全事关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企业诚信与行业发展、政府威信与国际声誉、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

最后以温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语,“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生命健康来换取企业的发展和增长”。人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大,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一定要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学习心得篇10

现在的食品安全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们买菜时总是被食品的卖相所“蒙骗”,因此,7月31日,我以日报小记者的身份来到鼓楼工商所、消保委鼓楼分会,体验工商局的叔叔阿姨们是怎样检测食品安全的。

早上工商局的叔叔阿姨们带我们去附近的菜场里取样。所谓“取样”,就是在食品里随意抽取一小部分作为检测对象。我们在一些摊位里随机抽取了几种食品:有花生、尖椒、玉米、酥排骨……我们把它们带回了工商所,开始检验了。

因为容器太小,装不下整个尖椒,所以我用干净的剪刀,将尖椒小心翼翼地剪成了好几小块,装进容器里,倒入蒸馏水,刚好满到尖椒块儿的高度。我耐心地搅拌了十几分钟,把容器放在桌上,一个阿姨从“快速检测食品安全箱”里拿出一个装有甲醛的瓶子,将其中的一小部分放进容器,我发现蒸馏水的颜色没变,这说明尖椒没有添加甲醛,我们可以放心食用。

这次的活动快要结束了,叔叔阿姨们给了我们几点温馨提示:

1.远离无照食品店。

因为这种店里的食物容易出现来路不明的、质量无法保障的食品。

2.拒绝食用过期的、变质的食品。

3.少吃颜色艳丽香味浓重的食品。

食用色素、防腐剂、膨化剂可以使食品外观更加诱人,但它们都是危害健康的。

4.拒绝烟熏、火烤食品。

因为在熏烤过程中会产生多种强致癌物。

5.少吃油炸食品。

油炸食品不仅容易导致肥胖,且长期食用会让人嗜睡、影响记忆力。

6.用好12315维权法宝。

明天就是我的生日了,我希望我的生日里能拒绝不安全的食品。

食品安全学习心得篇11

最近几年来,患肥胖病、食物中毒、营养不良的儿童多了起来。为什么呢?因为现在很多小孩子喜欢上了小摊上的零食。什么一角一包的“黑白两道”、五角一包的“萨克伦”、一元一包的“小鸡条”……那些东西有的是“三无”产品,有的是过期食品……这些五花八门的零食,都是直接危害我们健康的“健康杀手”。

有一天,我正路过小店,隐隐约约听到有些同学“请客”的声音:“今天我请客,说吧,要买什么?”“这个吧。”(指的是“三无”食品)这时,我又看见那老板娘正在微微的地笑着……过了一会儿,几个同学“心满意足”地出来了,手里还拿着大把的“健康杀手”——垃圾食品。他们走进了小公园玩了一阵子,然后用他那沾满灰尘和细菌的双手,用力地拆开了零食的包装袋,拿出一根沾满了食用油的“小鸡条”,塞进了嘴里……OH—MYGOD!!我简直看得快要呕吐了。我想,如果这也叫“零食”的话,那沾满调料的牛肉条还不成了“极品零食”?当时,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别看这些食品包装袋花花绿绿的,可是里边暗藏的玄机大着呢!它的包装袋成本极低,还非常有可能是劣质的塑料包装纸被涂上了工业(或化学)染料,有毒性。我们现在还小,肝脏解毒能力还比较差,可能引起发育不良、智力减退,甚至痴呆、智力发育障碍等危险病例。那些厂家为了赚我们学生的钱,绞尽脑汁地设计出了一大堆被小学看为“美味可口”垃圾零食。工商部门检查后,发现食品添加剂过量、选用过期原料,甚至发现了多环芳烃、亚硝酸等致癌物质……那些小摊摊主们也利用了我们小学生贪图便宜的心理,巧妙地用这些连一角都不到的成本的零食,换来了我们学生大把大把的钱。

我想,我们作为新世纪的健康好少年,应该自觉地杜绝买垃圾食品,不被校园周围的小店里的五花八门的零食所吸引。我们要养成爱护自己身体健康,自觉远离垃圾食品的良好习惯。还有,我还希望工商部门能让所有小店里的垃圾食品下架,永远不让他们再次现身。我们不能让这些垃圾食品的安全问题来干扰我们幸福、快乐的童年!

食品安全学习心得篇12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国务院拟设食品安全委员会,草案增加了有关规定,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对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草案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此前,草案中确立了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监管的体制,并强化了各部门具体的监管责任。

明确民事赔偿优先

草案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草案还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名人代言“问题食品”将被严惩,草案增加多条规定,严惩组织、机构或个人代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同时,草案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除食品安全法草案外,会议还继续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和保险法修订草案,这三部草案有望于2月28日会议闭会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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